金融 保险
证券发行与流通
【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

    该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国债一级自营商,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自营、代理国债券买卖,代理国债券发行、兑付业务,国债券代保管业务,国债券鉴证业务,国债券投资咨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截至1996年末,发行国债24.8亿元,交易国债36.9亿元,在省内外建立有40余家分销商的分销网络,成为省内及东北地区经营国债的大户。公司配有从美国引进的具有世界水平的容错计算小型机。柜台营业全部实现计算机化,营业大厅自动报价显示屏幕和安全防盗监控系统,为顾客提供简便、快捷、准确的服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营方式。1996年11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予以重新登记并换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赵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