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民品开发

第五篇 民品开发

  哈尔滨军工企业从50年代开发生产民用产品。1956-1960年,各军工企业在"军民结合"
方针指导下,掀起第一次民品生产高潮。在此期间,先后开发生产了汽车、拖拉机、挖掘机、
起重机、柴油机、发电机、蒸汽锅炉、电瓶车和电机等产品。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经济建设。
1961年各军工企业贯彻国防工业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整顿军品质量,停止了民品开发与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各军工企业贯彻中央军
委提出的"保军转民、以民养军"的方针,掀起第二次民品生产高潮。至1990年末,共开发生
产军转民产品70余项。其中:轻型汽车、微型汽车及其发动机,液化石油气钢瓶等已形成大
批量生产规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