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 1998年,哈尔滨市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228人。其中,第四干部休养所接收安置109人;第五干部休养所接收安置73人;第二干部休养所接收安置16人;市所属县(市)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4人;市区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26人。为确保各干部休养所维修改造项目的落实,除核定比较合理的基数外,又分别给予一次性拨款近百万元。1998年,以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站为阵地,开展书画、乒乓球、门球、钓鱼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 1998年,哈尔滨市接收退伍军人4 460人。市区接收1 820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1 736人,全部得到安置;从农村、农场入伍的84人返回所在地。(陈慧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