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公用事业 【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1992年,加强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计划用水单位已增加到1 300户,比上年增加了49户,全年节约用水1 300万立方米。 为强化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市区开采量,严格执行凿井审批、验收制度,发放地下水使用证。全年批准新建井71眼,验收52眼。坚持地下水位常观工作,获得观测数据1 400多个,并将数据输入微机库。对20个单位进行水平测试,完成16公里高程测量和两个行业的用水定额。1992年,在逐步完善计量手段的基础上,加强收取水资源费工作,全年收取水资源费1 400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胡幼兰 王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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