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化工区 第一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节 续建工程 1963—1965年,国家、省、市共向化工区投资330万元,购置设备,完成土建工程。主 要有:化工部投资99万元,用于化工二厂购置设备,建设烧碱装置。省计委分别投资72万元、 199万元和15万元,用于化工总厂的硫酸车间技术改造工程、扩建化工四厂的增塑剂装置和 建设化工五厂的润滑脂装置。市人民委员会投资87万元,用于哈尔滨油漆厂新建1套油漆生 产装置和1套土法生产铅铬黄装置。 1966—1976年,化工区重点建设炼油厂。共投资4723万元,形成了年处理原油50万吨的 生产能力。同时,国家、省、市还投资1432万元,其中:化工部投资130万元建设化工二厂 的电解装置。轻工部分别投资64万元和300万元,建设化工二厂的聚氯乙烯装置和化工四厂 的增塑剂装置。省计委分别投资640万元和50万元,建设哈尔滨化肥厂年产5000吨合成氨装 置和哈尔滨化工总厂的黄磷装置。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投资建成1套年产1500吨乐果装置, 油漆厂的1套丁腈装置,并铺设了部分铁路专用线,翻新了化工路,新建了一批家属宿舍。 至1976年,化工区已形成了部分化工产品的配套及中间产品的相互衔接,其中包括化工 总厂的黄磷与化工二厂的三氯化磷、哈尔滨化工六厂的农药相互配套;化工总厂的硫酸为化 工区石油化工厂配套;电石与聚氯乙烯配套;烧碱与聚氯乙烯配套;油漆与颜料配套等。同 时,建设了哈尔滨化工机械厂、黑龙江化工机械厂,为各工厂服务,成为化工区的技术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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