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1905-1954),原名崇德。陕西省横山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二十六军政委,西北军委副主席,红十五军团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员、边区参议会议长,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陕甘宁晋绥联防军代政委。1945年被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北满军区司令员、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国家计委主任。与饶漱石进行反党活动,妄图用阴谋手段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1954年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揭露和批判了他们的罪行。同年8月,因坚持其反党立场而自杀身亡。1955年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将其开除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