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救灾体制改革】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哈尔滨市从1995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在市、区县(市)、乡(镇)三级建立起救灾预备金制度。1995年全市救灾预备金共到位646.4万元,其中市级300万元,各区、县(市)208万元,乡(镇)138.4万元(有95个乡镇建立了救灾预备金,占乡镇总数的81.2%)。全市还建立村灾情审评小组1 532个,在部分村进行群众性"互济会"试点,建立互济会112个。
(王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