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的《宪法》的规定,阿城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县委任命了代理检察长恢复后的检察院,组织机构不断完善。从1980年9月召开的阿城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代检察长 李 明 (女 1978年12月至1979年10月)
检察长 张士林 (1979年10月任)
副检察长 武殿卿 (1980年4月至1980年11月)
杨 静 (回族 1981年6月任)
张延志 (1981年7月至198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