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环境执法】

    1995年,市人大、市政府重点检查了七区、两县(市)、市公安局和利民开发区等执法部门的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哈尔滨铁路机车配件厂、哈尔滨制药厂、省生物制品二厂等污染较严重的和限期治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各区、县(市)组成相应执法检查团,深入企事业单位处理违法案件,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市区共检查重点污染单位410家,有噪声建筑工地161个,查出各方面问题79个,追缴排污费61万元,罚款7.8万元。对拒报拒缴排污费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香坊区环保法庭,积极执行环保行政处罚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环保、工商、公安密切配合,控制居民区环境污染。南岗区环保局与工商局协调工作,对202家新上的第三产业经营项目实行联合审批,防止由于设施不完善造成的油烟、噪声等污染。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