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孕前管理】
年初,市计生委下发[1995]31号文件《关于继续开展孕前管理的通知》和《育龄妇女分期、分类服务程序》,要求基层单位继续抓好孕前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管理措施,建立起孕前管理体系。市政府在呼兰县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孕前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计生科技会议精神,市计生委主任高松涛作了“更新思想,转变观念,使我市计生孕前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参观了呼兰县莲花乡、大用乡技术服务指导站和村服务室的建设情况。
(姜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