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 (1917- ),山东省莒县人。1934年就读于北平大学农学院、清华大学。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人延安中共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此后,相继任教务处干事、组织科长、教务处处长,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中共中央南方局宣传部助理秘书,重庆新华日报社资料室主任、编辑部秘书主任、秘书长,新华社重庆、南京总分社负责人,周恩来同志的政治秘书。1946年12月调任中共哈尔滨市顾乡区委副书记。1947年后,历任哈尔滨市警备大队政委、东北总工会文教部长、秘书长、副主席等职。1952年后,历任国家计委委员、劳动工资计划局局长兼劳动部副部长,国家计委副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北局计委主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兼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委第一书记兼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军区第一政委、兰州军区第二政委,国家计委第一副主任、主任,国务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等职。为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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