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土调查
第十三章 公共团体
第三节 酒仙会
    宾境商界业烧酒者最占势力,因共组织一团体,名日酒仙会。成立于光绪八年,附设于城内财神庙。二十年,用书记一名,常川驻会。其职权,在经理每年应完酒税若干,按照各烧锅之数分摊。解省洒税为该会包办,每年连阿城、双城、长寿县,共完票银二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