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执法检查】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6~9月,在全市开展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涉农执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管理城市及社会秩序、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查处并纠正一批违法案件和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保证严格执法,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制定《全市法院执法执纪情况登记表》,并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执法检查同树立检察官形象大讨论结合,执法检查同学习、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清理案件、特别是超时限案件结合,执法检查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反腐败斗争结合的“三结合”办法进行执法检查,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管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