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
各区、县(市)按照省、市下达创建合格村总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指标,结合计划生育经常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年末经各区、县(市)检查验收认定,673个村为计划生育合格村,占全市总村数43.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创建指标。
(姜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