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城区建设

第一章 市政建设

    1913年民国政府设滨江县知事公署时,正式设立了土地清丈局、马路工程局等城市管理、规划、建设和修堤防汛等部门。1916年开始丈量街基,"市政各事具雏型"。以后历年在街区、道路、筑堤、排水、供电、供水、园林等建设方面都有一些规划并实施,但直到解放前,整个道外城区的市政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速度缓慢,市政设施陈旧、不配套,给解放后的市政建设和改造带来极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