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族工作 【概况】 哈尔滨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66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55%,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33%。有少数民族乡(镇)20个,少数民族村225个,少数民族学校265所,市级少数民族专业演出团体1个,市级少数民族医院2所和民族企业600余家。 全市有少数民族在职干部11970人;在市人大代表中有少数民族代表57人,占同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8%;在市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委员69人,占同级政协委员总数的12.06%。有朝鲜民族事业促进会、穆斯林事业促进会、满族联谊会、蒙古族联谊会、锡伯族联谊会和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柯尔克孜族联谊会六个少数民族群团组织。 2004年,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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