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机构团体
第二章 群众团体
第十三节 老干部书画社

  哈尔滨市老干部书画社为在市老干部联合会的指导下,团结全市离退休老干部书画爱好
者自愿参加的群众艺术团体,1987年10月成立。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
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文艺方针,进行书画、篆刻艺术学术研究,增强老干部
对书画艺术的知识性与趣味性,体现老干部文化生活的科学性、教育性和普及性。加强同省、
市内外离退休老干部书画联谊活动,同各兄弟城市建立离退休老干部书画联谊网络,举办兄
弟城市书画联展、联销,举办讲座、笔会、参观、考察、展览、学习班等活动,促进会员学
习,提高艺术素质,为社会主义做贡献。
  书画社设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3年,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组成
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