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案例选录
【柳国光受赡案】

    柳国光,男,46岁,原系哈尔滨市税务局一分局检查三科科长。1990年5月~1993年8月,柳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从所辖的多家企业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7 500元。1993年12月1日,动力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柳国光依法提起公诉。动力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周家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