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物资
粮食
【盐业管理】

    2001年,全市调入食盐51 000吨,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17%。共销售食盐65 000吨,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06.5%。上缴盐款3 033万元,在保证当年盐款不拖不欠的基础上,偿还陈欠款267万元。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依据哈编字[2000]50号《批复》,组建了哈尔滨市盐务管理局,于2001年6月26日正式挂牌,对外行使职能。有4个县(市)相继成立了盐务管理局。市区按照政企分开、各负其责的原则,对盐业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垂直领导,还建立了技术先进的食盐检测中心。市区和9个县(市)对食盐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包装。建立了销售激励机制,食盐销售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市加强了食盐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加工、储存、销售食盐专项行动,拔掉"钉子户"和制假"窝点"近百个,查处违法案件42起,没收违法盐产品1 300吨。
    (徐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