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国家审计 第四章 城市建设审计 第一节 环境卫生事业费审计 哈尔滨市审计局在组建阶段,首先对哈尔滨市环境卫生管理局1982年环 境卫生事业费 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试审。 经审计核实,1982年环境卫生事业费支出1077万元,扣除修建粪场、公共厕所、工人休 息室、汽车库等支出148万元,正常支出为929万元,与1966年相比增长2倍多,净增627万元。 除了事业发展、任务量和设备增加多支出以外,还有3个因素导致事业费支出大幅度上升: 1. 职工人数大量增加,特别是二、三线人员增加过多,1年多支出工资、辅助工资、福利费 等240万元,再加上新增的1200名退休职工的工资60万元,共多支出300万元。2.集体职工和 全民职工混岗吃大锅饭,多支出100多万元。3.各种车辆增加140台,1年多支出145万元。 针对环境卫生事业费支出大幅度上升的问题,提出4条审计建议: 1.对集体职工应实行单独核算,在业务上实行承包责任制,并广开门路,组织生产, 增加收入。 2.在全市环境卫生系统推广太平区环境卫生科实行的“三定一包一保”为内容的联责 计酬制的经验,以节约人力,组织其它生产劳动,减少经费支出。 3.精简二、三线人员,充实到第一线或组织其它生产。 4.提高汽车使用效率,建议市有关部门应允许环境卫生系统多余汽车拉脚,清运市内 基建残土,以增加收入,节约支出。 1990年9月10日—10月15日,对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其所属各基层单位1989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查明,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其所属各基层单 位1989年发生挤占成本费用9.17万元,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和划全民所有制资金为 集体所有制资金5.66万元,漏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奖金税等5.6 万元,临时工工资管理不严,多渠道报批、套取现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此,审计决定: 对挤占成本费用,由相应的自有资金归还;对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和划全民所有制资 金为集体所有制资金,分别作调整帐目或收缴处理;对漏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和奖金税,全额上缴税务机关;对套取现金发放临时工工资,处以30%罚款,同时 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临时工工资计划指标的审批制度,并通过正当渠道和手续进行报批,坚 决纠正包工头一人签字代领多人工资的错误做法,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1983—1990年,城 市建设审计覆盖面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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