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建筑业综述 【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 1988年底,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从 989年1月1日起实行行业劳保统筹。1989年6月7日,市建委、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年12月,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具体做法是:凡在建设银行开户的企业.在建设工程拨款时,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或定额人工费的26%实行按月预提、年度结算的办法收取劳保费用。统一提取的劳保费用,统筹部门留80%作为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在全行业调剂使用,其余20%统筹费用返给企业包干使用。凡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并按《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用定额》提取"劳保支出"费用的建筑企业,均在统筹范围之内。阿城市、呼兰县自行管理。 (王子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