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建筑队伍 第一章 私营施工企业 第一节 中国私营建筑企业 清代晚期,从事泥、石、木等工种以受雇于人的零工开始出现。呼兰、双城、阿城等 建置较早的县城出现承建草坯房屋的泥瓦匠作坊,承包房架门窗的木作坊,开山采石的石 作坊。素有“建筑之乡”称号的呼兰县有10余家,工匠840余人。这类作坊以包工不包料或 典工形式受雇于人,逐渐发展,形成行帮。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又出现了一批类似作坊又不同于作坊,称之为“大拒”的建筑商。 随之,以按图施工,包工包料为经营特征的营造商亦蕴生并发展起来。 1916年,经滨江县知事张伯钧申禀吉林省上峰批准,将东四家子位于道外十六道街一 带空地开发,大兴土木,广建房屋、工厂、商店、戏院和妓院。1917年8月,傅巨川、于喜 亭等10余商家合资,在东四家子人力街(今道外区十六道街仁里街75号),创办了哈尔滨有 史以来第一家民族私营建筑企业阜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它有一套较完整的管理机构和规 章制度,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工程技术人员,“拉竿”指导并管理施工。公司董事有王西园、 李惕哉、王魏卿、徐琴航、于佐周。监察有陈仲宽、王衡正、庄聘忱,司理有曲季良等。经 营范围承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兼营房屋买卖和出租业务。同年春天,福顺泰银号总经理胡 润泽,购买傅家甸安福街(道外南头道街)至傅家甸天保街(道外南五道街)空地,自行招 工建房百余处出租。20年代,阜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巨川病亡,该公司随之倒闭。 1920年,哈尔滨中国私营建筑包工有:何发、吕泰、孙云波、于海、徐福、刘毓芝、郭万昌、 萧云、韩永、刘汉三、王兆元等。1942年,在日本侵略者垄断哈尔滨市建筑行业的夹缝里, 孙云波、孟昭然创办北安建筑公司,登记代表为日本人中村福造。张士达创办大丰建筑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早期毕业生宿景阳、范承玉、马庆桐创办金城建筑公司。大丰和金城建筑公 司略具规模,大部分承包小型工程项目或在哈尔滨市附近县城承揽工程,坚持工程施工不跨 年度,减少资金积压,当年承包,当年竣工,当年结算。采购材料,主要利用冬闲或有利时 机,向施工现场进材料,用低价或欠款的办法缓解资金不足,降低工程成本,以维持生机。 其他建筑公司均属零星包工、小型设计和为房产主建房作施工指导。 1943年,伪哈尔滨当局对中国人私营企业进行合并。大丰建筑公司和金城建筑公司经两 家企业负责人商榷合并为一家,名称为金城土木建筑株式会社(股份有限公司)。范承玉任 董事会董事长,张士达任常务董事,马庆桐、张增韶等任董事。名义上是合并,两家企业仍 是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日本人投降前夕,中国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系 早期毕业宿景阳、范承玉,与长春益同银行哈尔滨分行合资,承包哈尔滨市道里区柳町街( 今柳树街)朝鲜人妓院工程,因资金不足向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借了高利贷,以一半工程费用 作抵押金。工程施工尚未结束,东洋拓殖株式会社便以“会社制度改革”为借口单方毁约, 强迫追索贷款和利息。宿景阳、范承玉一时难以措款还贷,被迫停工,不但倒赔5万元伪币, 还迫使范承玉卖祖产100多垧地,还清贷款和利息。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时, 私营建筑企业绝大部分都随之倒闭,只剩私营同盛建筑公司和6家私营承包暖房、水道施工 的铁工厂。1946年,哈尔滨市政府组织修复被日本投降时破坏的市政设施,兴建仓库、学校、 房屋、江堤等工程,私营建筑施工企业又相继成立。到1947年末,私营建筑公司发展到28家, 承揽暖房、水道施工的私营铁工厂33家。1948年初,哈尔滨市20余家私营建筑企业在市政府 的领导与帮助下,成立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由中国人自己组织的“建筑商同业公会”。周福亮 为主任委员,张士达和马庆桐为副主任委员,张树柏为秘书长。 1950年1月,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建设局对28家私营建筑公司和33家承揽暖房、水道施 工的铁工厂,就技术人员、组织、设备、施工等方面进行整顿,保留14家土木建筑私营企业, 21家暖房、水道私营企业,1家电气设备私营企业,其余私营企业被取缔。 1950—1952年间,一些私营建筑企业的大柜、包工商或把头因对工人严重盘剥,欺凌压 榨,在反霸斗争中被取缔。有的私营建筑企业因行贿、偷工减料、偷税漏税,在“三反”、 “五反”运动中被查封。建筑工人相继转入国营建筑工程公司。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 哈尔滨私营建筑施工企业已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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