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管 理 第六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一节 生产管理 哈尔滨市解放以前,冶金生产管理主要是靠经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第一 个五年计划期间,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的生产直接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哈尔滨市冶金行业于19 58年形成之后,对地方冶金企业的生产管理经历了2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1958-1977年,生产管理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运行。1958年"大办钢铁"时期,哈尔滨市 成立钢铁会战指挥部,直接指挥钢铁生产,办事机构设在哈尔滨市冶金工业局。生产计划只 下达产量指标,根据上级的要求,将指标按地区"砍块"确定产量总数,然后再分到各单位。 生产计划既无基础又严重脱离实际。主要产品产量计划指标见表: 1958年,实际完成产量是生铁 2.4 万吨,为计划指标的39. 5%;钢2.3 万吨,为计划 指标的3 5.2%;焦炭完成的产量虽然接近 计划指标,但质量很差,使用时破损比例大 。 "大跃进"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冶金产品生产计划的 确定基本是从需要出发,由市计划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将指令性计划下达给各企业,企业 的责任是按计划具体组 织日常生产,确保计划的完成。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和外部生产 条件,以指令性产量计划为依 据,由上级部门协调、分配或调拨。生产指挥采取 调度会议 制,一般分2级进行。市级主管局实行月调度例会,主要任务是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生 产过程中的横向协调、研究处理厂际间上下工序的关系。企业实行周或日调度会议制度,主 要解决生产组织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指令性指标的完成情况通过生产统计得到反映,包括日 报和月报。日报主要是产量指标,月报包括产量、产值、消耗等指标。 "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管理受到冲击,调度制度被中断,生产秩序混乱,到后期才 得到恢复。 1978年,生产管理开始转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计 划的确定开始走上以客观可能为依据 的正确轨道。1981年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 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各冶金企业都把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把对生产的指挥方式由单纯的行政手段转化为依靠 经济手段,辅以行政手段。各冶金企业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具体的经济责任制,一般都 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包、保、协",即责任者包 指标,上级保外部条件,相关部门承担协作义务。生产计划指标分解到人,按完成情况计算 分值,按分值计算奖金,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生产调度会 议的内容也发生质的变化。1983年,哈尔滨市冶金工业局在全系统推广首都钢铁公司的生产 经营型管理模式,由单纯抓生产管理转向供、产、销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强调扩大内涵 发展生产。生产计划由过去下达小品种和规格转为只下达大品种,给企业自主安排的余地。 从1984年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生产计划体系,并且不断缩小指令性 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比重。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调整产品结构,对生产经营目标 实行自我控制。市级主管部门的调度内容也发生本质的变化,主要是根据产业政策进行协调 服务,掌握生产进度,帮助企业解决电力、资金等外部条件中存在的问题。厂级调度的权力 相应得到加强,工厂以生产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实行全方位调度。生产统计月 报内容扩大到工业总产值、产量、原、燃料及电力消耗、产品销售及库存量和经济效益等多 项指标。 1990年,哈尔滨市工业总产值中,冶金工业总产值占7.19%,其中钢铁工业占2.69%, 有色金属工业占4.5%。在冶金工业总产值中,钢铁冶炼占6.88%,钢材加工占28.84%, 金属制品加工占1.74%,有色金属冶炼占2.36%,有色金属加工占60.18%。地方冶金工 业的生产计划中指令性计划已降至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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