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依兰县志
建置门
县 治
    
    与东北路依兰道同城,公署即早年副都统府,地点在东城内东大街路北。公署基址,计宽三十六丈,长五十丈,面积一千八百二十方丈。头门七间。院分三进,大堂五间,两配房各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正房五间。内院东西厢房各兰间。东院前后瓦正房三座,每座七间,西为地方审判厅,旋改为警察所。嗣因正房及内院两厢房被匪所焚,乃将办事公厅移于审判厅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