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司法行政 【对刑释解教人员工作】 1998年,全市7区12县(市)全部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在乡(镇)、村普遍建立刑解办或帮教组织,形成既有领导协调,又有专门机构的四级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文书、反馈、回访、安置帮教、咨询建议和统计报表等制度。对1995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情况调查(考察期3年)表明,全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为87.75%,重新犯罪率为2.49%;解教人员安置率为89.31%,重新违法犯罪率为5.12%。对返回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1个月内逐人进行回访,掌握户口、就业和帮教落实情况。人员实际衔接率为95%。全市有千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活动,签订帮教安置协议率为77%。(宇仁川 马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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