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计划管理
【偿债工作】

  2002年,全市到期内外债本息为人民币3.56亿元。其中,内债本息2.21亿元,外债本息1.35亿元。全年偿还内外债本息2.89亿元。其中,偿还内债本息2.21亿元(1.85亿元属新到期债券,包括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3 521.64万元,高开区高新实业发展公司9 363.2万元,马迭尔集团股份公司5 567万元,由偿债企业全部自筹资金偿还兑付;其余为上年拖欠结转资金0.11亿元以及为偿还债券发生的担保贷款到期0.25亿元),偿还外债本息0.68亿元。市偿债基金落实到位6 430万元。至此,从1995年到2002年末,全市确保32.69亿元到期内外债按期足额偿还。
    (王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