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地方税收
【地方税】

    按照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全市地方税收入122 284万元。其中,营业税收入69 017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56.4%;个人所得税收入4 750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3.9%;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9 693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16.1%;车船使用税672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O.5%;房产税6 684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5.5%;屠宰税收入7万元;资源税收入118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O.1%;土地使用税2 830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2.3%;印花税收入1 513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1.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收入4 103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3.4%;地方所得税收入12 897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10.5%。(赵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