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住房制度改革
【房改资金管理】

  2002年,哈尔滨市房改部门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大公积金开户面,努力提高交缴率。全年共归集公积金4.9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市已累计归集公积金30.5亿元。加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力度,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把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房改资金管理部门与商业银行联合开办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最长贷款年限由15年延长到20年;贷款条件由连续缴存公积金两年以上放宽到一年以上。在政策推动下,全年共发放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3.2亿元,比上年增长40%,为3 000多户居民购房提供了资金支持。全市已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0.6亿元。
    (鲍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