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住房制度改革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3年是《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各项房改措施全面实施的一年。全市的房改工作健康发展,在东北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到年末,全市公有住房提租面已达到95%以上,其中市直管公房提租面已达到99.6%;住房买债券已累计发售7 400万元;住房公积金存储额已达到8 200万元;集资建房54万平方米;出台《合作建房的规定》,合作建房15.1万平方米;出台《出售公有住房的规定》,出售公有旧住房59.8万平方米。通过实施房改方案,全市已归集房改政策性资金4.5亿元,其中可融通资金1.56亿元。全年共为住房解危解困和集资合作建房及全市重点工程中的住宅建设发放专项贷款1.4亿元。
    (张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