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国家税收
【征管改革】
2001年,撤消了全职能征管机构,组建了新的征管机构,初步实现了征管职能向专业化的转变。依照属地原则,实行了"定点、分类、划片"管理方式,并制定《关于实行设点、分类、划片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征管模式顺利实施。制定下发《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在稳步推广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和修改电子申报软件;在道里区、道外区和南岗区开展个体税银一体化试点工作。
(商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