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自然环境

第八章 自然灾害及防御
   
    境内自乾隆十一年(1746年)至1988年计243年统计,共发生洪涝、虫旱、低温早霜、大风、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218次。其中:以洪涝、虫旱、低温早霜等"三害"对农业生产危害为最。243年间发生洪涝灾害77次、虫旱71次、低温早霜30次。"三害"共发生178次,占发生自然灾害总数的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