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 (1905- ),女。原名郑杰。湖南省长沙市人。192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转人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曾任长沙女子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妇女部部长、省委候补委员。其间,曾到莫斯科中国劳动者中山大学和苏联国际无线电学校学习。1933年9月起.历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少共中央局宣传部长、组织部长。长征途中及到达陕北后,先后任第三纵队三梯队政治部主任,中央队秘书长,共青团中央局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秘书处处长等职务。抗日战争胜利后调至东北,先后任中共宁安县委副书记,中共合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48年7月调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9月调离哈尔滨,相继任中共辽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外交部长助理,外交部人事司司长,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为第二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共七、八大和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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