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2005年,全市切实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市政府通告的形式,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通告》;转发《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校验和变更管理规范的通知》,依法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制定哈尔滨市《关于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现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完善自治章程,促进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的实现;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未发生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