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环境监督管理】 1992年,进一步深化完善了环境管理8项制度。实施了新的超标排污收费标准,开展了噪声收费工作,全市共完成征收排污费1 870万元,超额4.3%完成任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制度,全市共验收21项,审批"三资"企业建设项目71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大中型100%、小型94.7%以上。在全市推行了以总量控制为目标的水污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占全市水污染负荷85%的160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污染源管理和治理,建立了动态污染源数据库。加强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和除尘设施的管理,使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和除尘设施完好率分别达95%和92.6%。在固体废弃物申报管理中,有占全市有害废物97%和一般废物92%的608个单位开展了此项申报工作。(张昆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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