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小学教育管理
【教职工住宅建设】

    1997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住宅建设累计投资7 40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投资30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资金2 101万元,社会建房提取2%资金安排143万元,教师个人集资5 128万元。全市共建教职工住宅67 983平方米,950户教师迁入新居,人均居住面积7.6平方米。
    1997年市教委继续采取自营队伍建设教工住房、同社会有条件的部门联合建住房、低价购买住房和购买推行新机制小区住房办法,集资建房与房改结合,教师个人集资建房、购买房产权二步并成一步走。市教委同市房改部门协商,确定新建住宅集资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超出部分由市教委给予补贴。
    (王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