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管理】
1993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2 457对,协议离婚3 236对,涉外婚姻登记(包括松花江地区、大庆市)459对,收养(不满14周岁的弃婴)依法登记92人,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为100%。1993年开始由街道办事处登记改为各区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各区成立婚姻登记办公室。有112个登记机关达到规范化标准,有6个登记机关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现代化登记机关。各区、县(市)都成立了婚姻服务中心。
(刘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