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光绪十九年)

    2月14日  清朝廷决定减免缓征三姓、五常等处欠地方应征银谷、租赋。
    4月6日  五常、三姓、  六道荒等处上年灾歉,贫民之食,朝廷同意吉林将军奏请借用仓谷放赈。
    7月  山东人傅连山、傅海山兄弟二人,经北京、内蒙古辗转到今哈市道外南十道街盖房落户,开设傅家店,兼种地捕鱼。马场甸子始称傅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