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军事 第四章 兵役制度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1945年"九·三"后至1958年,为志愿兵役制。这个时期,正处于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期,需大量兵员。招收志愿兵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6年以前,由部队直接招收,自愿入伍。第二阶段,1947-1948年,主要从县大队和区中队地方武装兵员中选员,补充野战部队。第三阶段,1949-1954年,由县政府将征兵名额分到各区,区分到各村,发动群众报名,由区村审查,县政府批准入伍的办法,招收新志愿兵。1950年,美帝侵朝战争爆发后,松江省分配阿城县招收新兵840名,经宣传动员,全县有6 412人报名,经反复审查批准了1 235人入伍,占报名人数19.25%,超过分配,数的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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