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普查与专项调查 第二章 专项调查 第五节 基本建设和挖潜、革新、改造措施项目调查 1978年5月,哈尔滨市依据1978年中共中央6号文件和国务院18号文件决定开展了基本建 设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措施项目的调查。调查的对象是投资5万元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在 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近期停建但以后仍可恢复或利用的基本建设项目;全民所有制单位在 建的挖潜、革新、改造措施项目;市镇的集体所有制在建的基本建设项目。调查的内容是查 项目、查规模、查投资、查工期、查材料消耗、查效果。还要查清目前现状,以及现有项目 建成还需要多少物力、财力,多长时间。 哈尔滨市由市计划委员会牵头,组成了由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市工业交通办公室、市统 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 的基建项目、措施项目调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计委的王文斌担任。 哈尔滨市政府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属各单位由各主管局布置并进行审查汇总工 作;中央和省在哈尔滨的单位,由市统一布置;哈尔滨铁路局、省林业总局、省农场总局、 省国防工业局、省地质局、省公安局所属劳改局、二机部、七机部、国防科委等单位,由省 调查办公室和主管部门负责,但要向市调查办公室报送一套总表;各区除汇总所属全民所有 制项目外,还要汇总所属单位的集体所有制项目,同时将普查表和汇总资料报送市普查办公 室。 全市各被调查部门和基层单位,从5月下旬开始,按照普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建 工程和措施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工作。7月普查填报转入了清理阶段。 经过调查,基本弄清了全市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满足了国家和省的要求,对今后安排 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和企业挖潜、革新、改造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调查的主要情况是:1977 年底,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项目479个,其中中央28个、省属152个、市属285个、松花江地 区14个。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12.84亿元,其中中央2.14亿元、省属3.77亿元、市属 6. 90亿元、松花江地区0.03亿元。根据调查初步计算,实际需要的总投资16.51亿元,其 中中央2.77亿元、省属4.81亿元、市属8.87亿元、松花江地区0.0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 为6.02亿元,其中中央1.48亿元、省属1.66亿元、市属2.86亿元、松花江地区0.01亿 元。到全部建成还需要投资额7.35亿元,其中中央0.67亿元、省属2.17亿元、市属4.49 亿元、松花江地区0.02亿元。 集体所有制基本建设项目61个(不包括郊区人民公社),计划总投资0.32亿元,至1977 年底累计完成投资0.12亿元,1978年计划投资为0.10亿元,到全部建成还需要投资0.10 亿元。 挖潜、革新、改造措施项目90个,全部计划措施费0.88亿元,至1977年底累计支出为 0.37亿元,1978年计划为0.33亿元,延到以后年度的还有0.18亿元。 从调查资料中可以看出,基本建设战线的形势是好的。全民所有制的479个基本建设项 目,从开工建设至1977年底累计新增固定资产2.7亿元,竣工房屋面积38万平方米,1978年 计划竣工面积94万平方米,合计竣工面积占全部计划的47.6%。1978年计划全部建成投产 的有222个项目,加上部分建成投产项目,新增厂房8万平方米、住宅22万平方米、科研教育 用房6万平方米。 调查资料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投资计划有缺口。全民所有制建设项目从1979年到 全部建成还需要投资额7.35亿元,如果每年安排3亿元,还需要两年多,如果再考虑到一些 必需上的项目,建设资金是比较紧张的。市属建设项目285个,上级批准的总投资为6.97亿 元,实际需要总投资8.87亿元,相差(缺口)1.97亿元,从1979年到全部建成还需要安排 投资4.49亿元。 二是有些项目工期长。在全民所有制的479个项目中,有104个项目的工期为3—4年,有 27个项目的工期为5—7年。如市城建局的三水源工程66型焦炉,省粮油食品公司冷库、省冰 上基地等。个别项目的工期长达8年以上,如万家和新仁灌溉站、省广播局693工程等。计划 完成房屋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至1977年底累计竣工38万平方米,1978年计划竣工94万平 方米,还有1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要拖至1979年以后才能竣工。 三是钢材、木材、水泥三大材料紧缺。据普查资料初步计算。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项目, 从开工至197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共消耗钢材12万吨、木材17万立方米、水泥23万吨, 平均每万元投资耗钢材2.11吨、木材2.8立方米、水泥3.8吨。从1978年起到建成需要完 成投资10亿元,按上述比例计算,需耗用钢材48万吨、木材28万立方米、水泥38万吨。 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进行认真的研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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