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城建规划
【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

    2000年7月31日,黑龙 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依据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审定哈尔滨市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原则;审定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的原则;审定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布局的调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2.负责对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规划方案的审定。3.负责对哈尔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规划方案的审定。4.负责协调解决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研究落实省、市领导交办的应由规划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哈尔滨市规划局。(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