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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释解教人员工作】
    2003年,全市共新增刑释解教人员2395人。其中,刑满释放1885人,解除劳动教养510人(包括"法轮功"人员151人)。刑释解教书面衔接率达100%;安置率城市为85%,农村达到95%;实体覆盖率达100%;重新犯罪率刑满释放人员为2.37%;解除劳教人员为3.07%。连续第15年对返回哈尔滨市三年后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市司法局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