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工作】
    2006年,哈尔滨市共有司法所283个。其中,乡镇司法所192个,城区街道司法所91个。推行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工作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市各区县(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示范调委会创建工作,共有6个乡镇(街道)、48个村和社区开展示范调委会创建工作。全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 599个,60%的乡镇和街道调委会达到省厅要求的规范化标准。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 689件,成功率达9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1件2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48件3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