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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
    2009年,哈尔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规范、管理、安全”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主要敏感时期监管和针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重点对象的监管有机结合,并引入心理咨询等科学手段,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等级管理、分阶段教育,强化矫正对象的改造意识、回归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坚持各区县(市)司法局每月汇报制度,完善与公安部门衔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全年接收的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发挥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公益劳动基地的作用,免费为矫正对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24人次,为9名特困矫正对象办理低保,有58名矫正对象实现再就业。对全市应予进行社区矫正的对象进行调查统计。召开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参加全省矫正知识竞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