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阶段 (1980年12月-1984年3月) 1980年以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1980年8月初至10月15日,根据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方正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全县登记选民十二万一千人,占人口总数的61%,选出县人大代表249名。同年12月26日,方正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方正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7名。大会听取了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高凤起所作的《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科长安殿义代表县革命委员会所作的《198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法院院长李春武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对上述各项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大会依据《地方组织法》决定设立方正县人大常委会,并选举了主任、副主任和9名委员。 (一)八届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名录① 委 员 马 文 傅 敏(女) 金春吉(鲜) 张泽民 赵秀兰(女) 姚汝良 万朝斌 张怀德 金英爱(鲜、女)刘永年 谷庆福 主 任 韩孝恩(1980年12月-1984年4月) 副主任 张振远(1980年12月-1983年3月) 李芳林(1980年12月-1984年4月) 陈志琪(1980年12月-1984年4月) 王洪义(1983年3月-1984年4月) (二)工作机构沿革及领导人名录 1981年5月30日,方正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为"一办四组"。即:综合办公室、法制组、科教组、经济组、人事组。并任命了办、组负责工作人员。 1983年3月10日,方正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法制、科教、经济、人事四个组分别改为办公室,原来四个组的副组长随之改任为办公室副主任。 1983年7月l9日,方正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兴亚的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1983年12月25日,方正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王云中为科教办公室副主任,赵长海为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免去赵长海的科教办公室副主任和梁绍礼的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1984年3月31日,方正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窦广义的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同时任命张世荣为综合办公室主任、赵秀兰为科教办公室主任、赵长海为人事办公室主任、曾庆海为法制办公室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方正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变革如下: 综合办公室 主 任 窦广义(1981年5月-1984年3月) 张世荣(1984年3月-1984年4月) 法制组 副组长 梁绍礼(1981年5月-1983年12月) 法制办 主 任 曾庆海(1984年3月-1984年8月) 经济组(办) 副组长 周景会(1981年5月-1984年4月) 科教组 副组长 赵长海(1981年5月-1983年12月) 科教办 主 任 赵秀兰(女、1984年4月-1985年9月) 副主任 王云中(1983年12月-1984年4月) 人事组 副组长 李兴亚(1981年5月-1983年7月) 人事办 主 任 赵长海(1984年3月-1984年4月) 副主任 赵长海(1983年12月-198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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