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收容遣送】 1993年,全市共收容自流人员4 602人次,其中本市3 451人次,中转1 151人次。遣送1 467人次,送农场劳动教育622人次。审查实行初审、复审,使定性审查意见、家庭地址准确率达到90%以上。遣送工作采取中转遣送、自费返籍、家属领回等办法,错遗率、漏带率、非正常死亡率为零,逃跑率控制在1‰以内。全年教育外流人员8 866人次,实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直观教育与教材教育相结合。开展"三无"(无流出流浪乞讨人员、无流人流浪乞讨人员、无遗弃残老弱幼人员)乡镇创建活动。五县(市)"三无”乡(镇)达到64%,七区达到95%。哈尔滨市收容遣送站被评为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刘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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