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探索】

    1989年,哈尔滨市部分企事业单位为了妥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开展了职工集资合作建房试点。
    哈尔滨龙江电工厂,1987年至1989年间,采取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办法,新建职工住宅楼6栋,18 500平方米,为322户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他们的做法是:职工按每平方米300~350元集资,共集资469万元,占建房总投资的80%;工厂补贴投资占20%。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1989年实行向职工预售商品房办法集资建房,新建一栋5 200平方米的住宅楼,共90套住房,每平方米住房按430元预售集资,全部售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采取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办法,共集资67.6万元,建设了一栋4 000平方米的职工住宅楼。新楼建成后,按照集资合作建房规定,通过分新房、调旧房,共为141户职工解决了住房。
    (陈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