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群团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个体系",即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领导体系;牵头部门主抓,责任单位主办的工作体系;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监督体系。自觉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既当表率,又发挥主帅的作用,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各区县(市)及市直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全市各单位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36个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的6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140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了责任追究。
    (周元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