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综合开发
【旧城区改造】
1993年,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和省政府批准的"三统一、一限制"政策,有计划地推进城市旧城区的综合开发改造。重点改造了地德里、荟芳里、新阳、新发、新地等188个危房棚户区(段),新建621栋住宅楼,开发改造规模为572.07万平方米,总拆除面积127.7万平方米,动迁居民50 470户,完成建设投资20.29亿元。
(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