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房产
综合开发
【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市场】

    1996年8月6日,对7区5县(市)的354家开发企业进行检查。采取听、看、查、议等办法,检查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在建项目及经营行为。检查注册资金、人员配备和办公地点等资质方面情况,检查有无"晾地皮"现象、有无违章超建和非法转让开发项目问题,检查有无非法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26家开发企业,给予撤销其房地产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处理;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61家开发企业,给予限期整顿3个月处理。(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