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略 马玉清六位烈士 马玉清(1946—1974年),吉林省永吉县人。1965年12月应征入伍,1969年参加中国共 产党,历任哈尔滨公安消防支队道外中队战士、班长、副中队长,党内任支部委员。 刘玉印(1950—1974年),黑龙江省甘南县人,1970年1月应征入伍,1972年10月参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历任哈尔滨公安消防支队道外中队战士,副班长。 王洪波(1955—1974年),黑龙江省嫩江县人,1972年于嫩江第一中学参加中国共产主 义青年团,1972年12月应征入伍,任哈尔滨公安消防支队道外中队战士。 马建华(1954—1974年),黑龙江省嫩江县人,1972年12月应征入伍,1973年12月参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哈尔滨公安消防支队道外中队战士。 高传江(1954—1974年),辽宁省东沟县人,1973年12月应征入伍,任哈尔滨公安消防 支队道外中队战士。 王忠民(1952—197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1970年8月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1971 年1月应征入伍,任哈尔滨公安消防支队南岗中队副班长。 烈士们是在1974年12月21日扑救哈尔滨市第五制粉厂重大火灾中英勇牺牲的。 1974年12月20日凌晨,哈尔滨市第五制粉厂发生了一场重大火灾。接到报警之后,哈尔 滨公安消防支队道外中队副中队长马玉清,率领18名消防战士火速奔赴火灾现场。 哈尔滨第五制粉厂是一座6层旧式砖木结构的楼房,耐火等级低。这场重大火灾最先起 火的是制粉车间,他们到达时,该车间已经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大火已从原料室冲出,火借 风势,凶猛地向制粉室扑去,5楼上的房盖已经冒出炽热的火光。马玉清意识到,如不立即 截住火头,势必造成高压锅炉和贮存3000多斤机油的油库爆炸,酿成更大的灾祸,严重威胁 着毗连的第一工具厂、第二针织厂、猪鬃工厂等单位和附近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他当即下 达命令:“车往里开利用自然水源。”消防车立即开到火灾主楼的附近,战士们迅速接连水 带,利用自然水源供水,开始灭火。凶猛的火焰被暂时压制住了,为其他消防中队赶赴现场 赢得了时间,为胜利扑灭这场重大火灾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支又一支消防中队赶到了火灾现 场,与马玉清和道外消防中队的战士并肩战斗,形成了左右穿插,上下堵截的态势。 但是,与最先起火的原料室一墙之隔的制粉室,是40多年前修建的高大砖木建筑,木质 地板浸透了油渍,极为干燥易燃,而且与原料室有许多通道相连,火舌顺着通道窜入制粉室, 大火顺着上下通道直扑5楼楼顶。火越烧越大,含有易燃纤维的粉尘连续爆炸,火球四处飞 溅,火势异常凶猛。面对这种严重情况,马玉清和战士们豪气凛然,无所畏惧,紧握手中的 水枪顽强战斗。水枪里的水射出去,立即变成高温蒸气,又反扑向马玉清和战士们的脸上, 烫起了一层层水泡。钢架烧弯了,40米以外的建筑物被幅射热烤着了,手套烤着了,他们甩 掉手套,不顾身上的火焰,继续顽强地同烈火搏斗。一股强大的气浪,把马玉清和战士们推 向猛烈燃烧的火海。马玉清、刘玉印、王洪波、马建华、高传江等5位同志,为扑救这场大 火,献出了年青的生命。 南岗中队副班长王忠民,在扑救这场重大火灾中,战斗在灭火的最前线,在撤离时不幸 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74年12月29日牺牲。 为表彰马玉清等6位同志的英雄事迹,1975年1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批准为马 玉清同志追记二等功一次。1975年3月25日,中共哈尔滨市公安局核心小组授予马玉清同志 为模范共产党员称号。1975年11月9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马玉清同志为革命烈士。 1974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追认刘玉印、王洪波、马建华、王忠民、高传江 等5位同志为革命烈士。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为他们追记二等功。根据烈士生前的志愿,1974 年12月22日中共哈尔滨市公安局核心小组决定追认刘玉印、王洪波、马建华、王忠民等4名 烈士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哈尔滨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追认高传江烈士为共青团员。 |
||